说到榴莲,不欢喜吃的人是躲得老远,欢喜吃的人呢喜欢的要命。市民李红卫就超级喜欢吃榴莲。上个周末她在永辉超市买了一盒剥好的榴莲,没想到吃到嘴里居然是酸的。她就找到超市理论,结果超市的处理态度非常消极,她就想请帮帮团来主持一下公道。
顾客 李红卫:主要是又甜又糯 这是它的特色 但今天这个一下子打开就是很酸 非常酸 就是已经馊了嘛。
李红卫是榴莲的超级粉丝,当天看到剥好的榴莲在打对折,她就花了12块6角买了一盒。才走出超市她就忍不住吃起来,没想到这榴莲居然是酸佬,而且还有汁水渗出来。
记者:这个已经没有那种糯糯的感觉,很烂,里面都是水,酸酸的。
顾客 李红卫:下面已经馊了。
帮帮团的记者也尝了一下,这个榴莲根本就不是那个味了,已经不能再吃了。东西既然不好那么超市有什么说法呢,一提到超市李红卫更加来气。她说,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买到变质过期的东西可以要求商家一赔十的,不满一千还可以补足一千的。她希望超市能够做出适当的赔偿,但是超市的工作人员根本就不认可这条,只肯退货。
顾客 李红卫:她说因为你这个东西是打折,我们只能给你退,虽然是打折的商品,但它质量不能够变,肯定要给我一个说法,有没有相应主管这个事情的人,她说,我们主管在开会。
就这样李红卫一等就是一个多钟头,直到帮帮团记者到了,超市的负责人张经理才出面接待。
永辉超市 张经理:我刚从家里过来 打电话通知我。你是这里负责人是吗? 对。
不是说在开会的么,怎么又从家里赶过来呢,算了也不多追究了,快点来看看这个榴莲,讲讲怎么解决吧,别人都等了两个钟头快了。
永辉超市 张经理:既然喜欢吃,我们给你多换一点 打个比方 这里只有半斤 我可以给你一斤肉也没关系。
顾客 李红卫:不用,我不想这样子。
没想到这个张经理的处理办法居然还是换,他坚持认为榴莲只是有点不新鲜,并没有变质。
永辉超市 张经理:它不新鲜才会打折的,打不打折跟质量应该没关系吧,是的,你说的新鲜是什么程度,我们这个榴莲是当天剥的,当天剥的为什么会不新鲜呢?裂开的榴莲都有个保质期的,一般是多少,一般是两到三天。
原来是这样,按照超市的这种说法,这盒榴莲肉是从裂开了好几天的榴莲里面剥出来的呀。
顾客 李红卫:他就是非常没有诚意 而且他在避重就轻 完全不针对他这个问题有诚意地解决
永辉超市 张经理:我绝对不会推卸责任,那还要有相应的法规来进行限制/不是说相应的法律,这法律针对过期商品肯定是一赔十 ,过期商品是不满五百你要补足五百的(一千),阿姨我不是在和你商量吗 我没有说一定要怎么样是不是(不赔偿)。你现在就是想怎么样啊。
折腾了将近3个钟头,最后超市终于愿意一赔十,赔给了李红卫126元钱。
顾客 李红卫:光靠我们消费者者自己来解决好像很困难 维权真的很困难 我们这样子来投诉啊也是来敦促他们提高服务质量。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的健康,不能冒一点点险,如果裂开的榴莲保质期有三天的话,作为一个负责的超市,肯定不会在第三天还剥了肉去卖给消费者。这个事情处理过程中,还有一个小花絮的,李红卫和帮帮团的记者是尝过了之后才肯定榴莲有问题的,但是永辉超市的那位张经理呢只是闻闻,就一直在说没问题,而且还口口声声说把那一盒吃下去都没事,但是到最后呢,他还是没去尝那盒榴莲。波波也不想多说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