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不仅危险还违法! |
时间:2023-02-24 20:35:59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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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电视剧《狂飙》引起了收视热潮,剧中人物徐雷因电鱼而导致触电不幸身亡。我们要提醒大家的是,这电鱼不光危险,而且还违法。 春暖花开,许多钓鱼爱好者会趁着好天气出门钓鱼,但有人觉得钓鱼太过磨练耐心,便会采用“电鱼”这种快捷方式。但无论是在野外还是在自家鱼塘,电鱼都是一种违法行为。 武进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副所长
刘涛:电鱼涉及两块,如果情节比较轻一点,是一种违法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的话还涉及到《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就触犯了刑法。 据了解,若情节较轻的,由渔业主管部门进行罚款或者没收非法所得,收缴违法用具。若情节较为严重,将会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进入犯罪侦查。如果触犯了刑法,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可能还会被判刑。 江苏常明(武进)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鼎:电鱼可能会触犯刑法第340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律师表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是采用禁用的工具跟方法捕捞一些水产品。例如,长江流域从2020年1月1日就开始了为期10年的禁渔期,在这个时间内在长江流域捕鱼都属于非法捕捞。而西太湖就属于禁渔区,在这个范围内都禁止捕鱼。 江苏常明(武进)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鼎:还有一些会使用网眼太小的渔具,还有毒鱼、电鱼、炸鱼,这样一些行为都属于采用禁用的工具跟方法,都有可能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电鱼不仅违法,还会对自身的生命安全和水产资源产生严重威胁。因此,每一个市民都应该遵纪守法,拒绝使用不当手段进行捕捞水产品。 武进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副所长
刘涛:很多人由于不是专业人员,没有相关的防范措施,电鱼很容易把自己电晕,导致溺亡。如果旁边还有人在游泳,或者是在进行渔业作业或者水下作业的话,危险性更大。电鱼对水域内的水产品,不光是对鱼类,对藻类也有伤害,而且伤害非常大,会直接导致渔业资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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