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满被辞退 酒店员工有话说 |
时间:2023-04-04 20:35:13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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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大多会给新员工一段试用期,以考察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最近市民杨育婷却在试用期满时遭到了辞退,让她十分恼火。 杨育婷:今天就是他们说不要我了,不要我那你要讲理由对吧。 杨育婷是嘉泽人,一个月前她在家附近的常州明都紫薇花园酒店应聘了销售岗位。不过双方并未签订相关合同,而是口头约定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可试用期刚满,她却收到了一个让她不能接受的结果。 杨育婷:你不适合销售,试用期到了,你要走人,今天最后一天,我是3月2号上岗的,然后4月2号刚好是一个月,按照流程试用期内可以解雇,但是你要有足够的理由,你有十足的理由让我走人我走的,让我心服口服地离开这里。 杨育婷表示,酒店方面给出的其中一个理由是试用期销售业绩太差。不过关于这点她有着自己的解释。 杨育婷:第一个月我就做了两单生意,第一单是一个朋友三个人吃了500多元,第二单就是我们家宴吃了靠近4000元,但他们还嫌少,我跟他解释的,我为什么不发力,就是因为我在之前的酒店,就是太发力了,引起别人嫉妒把我撬走了,在这里我是慢慢发挥我的能量、我的能力。 至于酒店方面给出的另外一个理由是未能搞好同事关系,杨育婷同样做了解释。 杨育婷:在这边也有同事为难我刁难我,欺负我是新来的,我也很凶的,我承认我很凶,我跟他们有过几次争执,但我都从来没有主动挑衅过他们任何人,他们就以我跟人家不和为由,让我走人,后来又说了一句,说你不适合销售。 当天,记者也找到了酒店销售主管王先生,他表示,未予聘用杨育婷,也是酒店多部门商量后的结果,并不是所谓的无故辞退。 常州明都紫薇花园酒店销售主管
王先生:酒店觉得你这个人能在这里做肯定留的,肯定是酒店觉得她不适合这个岗位,所以没有让她试用期通过,她的去留不是我决定的,肯定要上面决定,其他的各个部门,大家一起综合考量。 之后,杨育婷也将情况向嘉泽镇劳动部门进行了反映。目前酒店方面和杨育婷也就工资等问题达成了和解。 在这我们也提醒,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不能先试用然后再决定签不签劳动合同,任何公司都要自觉遵守,劳动者也要积极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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