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判职能 护航安全生产 |
时间:2023-06-26 20:55:00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全省第30个“安全生产月”。近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涉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10起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来看报道。 江苏某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将淹城野生动物世界天鹅湖区域玻璃滑道——水上漂流项目的钢结构平台、钢结构滑漂项目工程水电设施部分口头约定交由韩某某组织实施。2020年11月3日,韩某某在该项目玻璃平台上进行水管安装作业时,不慎坠落地面受伤,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未按规定及时报告武进应急管理局等相关管理部门,武进法院于2022年9月8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现场负责人赵某甲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投资人赵某乙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市中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
吴向方:大部分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首先源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淡薄,生产作业过程中,往往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事故高发的建筑施工领域,违章作业、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或安全生产设施有缺陷是诱发该领域犯罪的主要因素。 当天还发布了车间机械伤害亡人事故、房屋拆除工程液氯气泄漏事故、地铁工程坍塌事故等案例,旨在警示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强化遵章守法、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市中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
吴向方:2018年至2023年5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安全生产类一审刑事案件261件,涉案被告316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 保障生产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法治屏障,确保常州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