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一批新规实施 |
时间:2023-06-30 20:13:22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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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首先来关注一组7月即将实施的新规,涉及电价调整、电动车乘员头盔新标准等,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 分时电价调整 首先来关注电价,日前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从7月1日起执行。优化工业用电季节性尖峰电价,夏、冬两季尖峰电价,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试行工业用电重大节日深谷电价,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 下面一条,有电动车的朋友们要注意啦。2023年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将正式施行。电动自行车插头形态多样,消费者极有可能因为使用不适配的充电器而诱发危险。《要求》中,针对锂离子和铅酸蓄电池不同的电池电压算法,设计两种插头形式,接口不同,避免误用。 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实施“强制性国标” 依然是电动车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也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这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在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全面实施 出行方面还有,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 多种精神类药品加强监管 接下来关注医疗领域,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自7月1日起,将曲马多复方制剂、依他佐辛、吡仑帕奈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未取得相应品种定点生产资格和生产需用计划的企业不得生产;进出口曲马多复方制剂、依他佐辛和吡仑帕奈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取得进出口准许证。 “霸王条款”迎来监管新规 最后,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这块,《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禁止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益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在使用格式条款时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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