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来看。近日,武进法院民一庭成功化解了三起邻里间因水管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在承办法官王婷玉的不懈努力下,不仅该批案件均达成了调解,当事人之间一度势同水火的邻里关系也得到了缓和与修复,真正做到了定分止争、事了人和。
三起案件中,原告均因所住房屋楼顶漏水而导致家具及生活用品损坏,自身正常居住与生活也受到很大影响。 原告代理人:一楼因为积水的时间比较长,因为是生活污水,家里面的味道也比较重,清理了大概一周左右,才把污水处理干净,但是客厅里的家具都已经霉变,找装修公司评估了一下,修复的费用在三万五千元左右。
被告代理人:因为以前房子是出租的,我们为了避免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以为是租客使用不当造成,所以就把这个房子进行了空置,水电也进行了关闭,水是从二楼过的,但是水不是从二楼来的,因为水电都没有使用,我们提出来要求,协调楼上住户包括物业,一起协商处理,大家平摊这个损失 多方难以通过私下协商一致处理意见,最后只能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婷玉通过“背对背”与“面对面”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多次与当事人进行电话及现场沟通 武进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王婷玉:虽然房屋漏水案件标的不大,但是一旦进入审判流程,则需要进行三次鉴定,涉及到漏水原因的鉴定,修复方案的鉴定,工程造价的鉴定,不仅延长了案件审理时间,同时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的矛盾 王婷玉法官既从法律上分析,又从情理上疏导,最终三起案件的当事人均达成和解。 武进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王婷玉:原告
被告以及物业公司平均来分摊的,在三万元的基础上,每家承担了一万元,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社区是社会活动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本案的顺利调解,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更达到了将问题解决在家门口,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的目标,有效维护了邻里和睦与社区和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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