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游戏情节抢夺手机 小伙被判拘役四个月 |
时间:2023-11-16 20:55:48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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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网络游戏,玩得久了,便开始模仿游戏里的情节,踩点作案,抢夺手机。然而,生活不是游戏,近日,常州经开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杨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庭审现场:公诉人:被告人杨某某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应当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诉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事情发生在今年9月2日,当天下午一点多,被告人杨某某来到横林镇明都超市内的一家手机维修店,趁人不备,抢夺2部苹果11手机后逃离现场,价值人民币共计2450元。后伙同沈某某、刘某某将抢夺来的将手机销赃,得款人民币共计2100元。 庭审现场:被告人
杨某某:有一天我跑外卖的时候把手机摔坏了,直接死机不能用了,刚工作没多长时间,之前赚的钱也不够换一部手机。 法官:跟你一起销赃的两个人讲,你之前提到过爆破啊?爆破是什么意思? 被告人
杨某某:砸玻璃直接抢东西就跑路。 常州经开区法院刑庭庭长
余曰璞:人在处于困境当中的时候,他就会采取和短视频甚至很多时候游戏里面会多一点,通过去模仿,或者采用同样解决问题的方式,去解决自己所认为的困境,其实这也是短视频或者游戏对青少年的影响。 杨某某出生于2002年,平时就喜欢打打网络游戏,而经调查发现,他玩的这些游戏充满暴力内容,长时间沉迷其中,容易模糊现实社会与虚拟世界的界限,效仿游戏中的暴力方式处理现实问题。 常州经开区法院刑庭庭长
余曰璞:青少年还是要通过学习来培养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包括处理问题的方式,这方面还是要加强自我的修炼和提高。 法官提醒,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都应该对青少年使用网络情况多加监督,以免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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