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滞留件盲盒”物超所值? |
时间:2023-11-30 20:26:55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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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万物皆可盲盒的当下,你听说过“快递滞留件盲盒”吗?最近,有商家把内容物不明的快递滞留件放在一起,按麻袋或按斤再次销售,成为某些电商平台上所谓的“快递滞留件盲盒”,那么,这样的盲盒,消费者买到的究竟是“惊喜”还是“上当”呢? 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快递盲盒”字样可以看到,不少打着公司倒闭、海外清仓等旗号的商家,在出售所谓的
快递滞留件盲盒
,每家店的商品图封面上都有大字广告语“快来捡漏”“先到先得”等。店主按斤发货,从每家店铺小到几人,多到几百人的销量来看,抱着“赌一把”的心态下单的消费者还真不少。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邵益刚: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来讲,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首先在快递业的管理规定当中就明确,是不能够私拆毁损快递件的。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你找不到快递的寄件人或者收件人的情况下,法律上叫无主物。法律规定来讲,无主物它是有一定程序来认定,它可以进行公告,一年后如果不能找到相应的所有权人的话,这个财产是归国家所有。 在部分商家的评论区记者看到,不少买了盲盒的消费者大呼上当,并晒出了自己的拆盒成果,盲盒内商品的价值远低于盲盒本身的销售价。日前,江苏省消保委针对这一现象发声称,如果商家售卖的确为他人的快递滞留件,是不合法的。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第五条也明确规定“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事实上不少商家将廉价批发来的小商品分装进不同快递专用盒,通过“精心”包装后,打上“海外原单”的标语,“李鬼”摇身变“李逵”。消费者拆开盲盒有惊无喜,不仅没“捡漏”反而“上当”。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邵益刚:首先第一个作为消费者来讲,不要认为这中间存在你可能会得利的情况。如果这中间存在无主物,有财产权人来主张权利的情况下,你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的没有卖的精,一定要明白这个道理。经营者有的时候故意用这种方式,来欺骗消费者,那么一定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在这个过程当中,守法经营是一个基本前提。 江苏省消保委也呼吁,快递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快递运输营业网点及人员的监管,严厉打击贩卖快递盲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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