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院洋房”交房时院子没了 30余户业主起诉 |
时间:2023-12-01 20:22:36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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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到手却发现当时宣传的院子没有了,询问开发商被告知只是宣传而已。前段时间,钟楼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虚假宣传引起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来看报道。 钟楼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
王玲:某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大肆宣传、承诺一楼的洋房带“院子”,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提及一楼业主享有院子的独占使用权,导致一楼洋房的售价较高,比二楼高出了20-40万元不等。 然而交房后,一楼洋房的业主却发现所谓的“院子”在规划时也明确为公共绿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根本不是一楼业主独有。在与开发商沟通解决未果后,三十余户一楼洋房业主便陆续起诉至本院,有的要求解除合同,有的要求撤销合同,有的要求赔偿损失。 钟楼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
王玲:由于涉及的人数众多,且涉及房地产开发商,如处理不当容易引发舆情。为此,本院高度重视该批案件的处理,曾多次组织业主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但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钟楼法院决定优先审结一起案件,再通过该示范性的案件来引导其他同类案件的处理。 钟楼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
王玲:在本院积极的协调下,开发商最终同意参照该起示范性案件的判决结果与其他业主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 钟楼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丁淼:钟楼法院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建立与商会的诉调对接机制,探索联动解纷模式。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和优势,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随即将案件诉前分流调解,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下道审判程序,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 审理好建设工程、房地产纠纷案件意义重大,责任也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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