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翻新“二手光猫” 侵权! |
时间:2023-12-30 20:35:51 来源:生活连线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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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下条。最近,武进区检察院收到一封来自华为公司的感谢信,这到底是怎回事呢?来看报道。 武进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韩嵩: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在常州设立的公司,这个公司平常有自己的业务,是专门生产光猫的,他有自己的品牌,但是他从同行那里了解到。如果通过回收二手光猫。将光猫改成华为公司的注册商标的产品,如果销往国外的话,可以获得更大的收益。 2022年11月,常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者李某结识了一位乌兹别克斯坦客户,随后与其签订出售一万台华为某型号光猫的电子合同。之后,李某便从二手平台大量回收三大网络运营商的定制光猫。 武进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韩嵩:通过把旧光猫的外壳拆掉之后,装上自己通过淘宝购买的无商标外壳,装到二手的光猫上面去,然后再将光猫内部的主板进行刷机,通过在包装上没有任何商标的纸质外壳销往国外。他这个产品在正常使用的时候,安装的时候,web界面就会跳出一个电子商标,这个电子商标就是华为公司的商标,那么在使用这个产品的人,他就会误以为这个产品就是华为公司生产的光猫。 2023年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抓获。经查,李某已陆续完成5000台交付,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95万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及李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武进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韩嵩:这个二手光猫在正常使用的时候,以前是正品的时候,它并不是使用的华为公司的商标,而是三大网络运营商的商标,只是华为公司为这三大网络运营商定制的产品,现在经过重新刷机之后,这个产品已经变成了使用华为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所以其实相当于是一个重新的在生产的过程,所以我们认为它这个过程已经侵犯了华为公司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近日,武进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常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假冒注册商标,是一种既侵犯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又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检察官特别提醒,未经注册人的批准,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购买后再次销售的行为同样也违法,涉嫌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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