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俗话说的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总有一些被执行人不守信用。
六年前,被执行人杨某租了一处厂房做点手工活,开始两年生意还好,但之后越来越差,只能将厂房转手租给李某。 常州经开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施蕴:厂房加上之前欠的租金,经过三方协议已经转让给了现在这个申请人,在2022年左右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过执行
,当时双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是达成了一个执行和解,分期偿还这个债务,总共是十二万块钱。 随后两年间,被执行人杨某陆续还了一万多元,此后就再没还过钱,无奈,李某只能申请强制执行。 常州经开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施蕴:按照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控,但是没有什么有效的财产线索,我们也跟申请人积极的反馈这些执行情况,然后在申请人的配合之下,我们找到了被执行人将他带回法院,但是考虑到被执行人身体原因,他身体不太好,虽然年纪不大
八几年的,而且他之前开过厂房,有过一定的相关的工作经验跟资源,所以后来经过协商和督促,被执行人和申请人达成了一个和解,就是被执行人到申请人的厂房那边去工作,通过他的技术之类的,通过劳务报酬对这个债务进行一个偿还 一段时间后,法院前往该工厂进行了回访,了解到被执行人杨某已经开始上班,且做的还不错,还清债务指日可待。事实上,在执行过程中,确实存在部分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客观情况,民事执行以“找财产促履行”为中心,欠下债务,努力工作积极还钱,这样的人绝对不是法院执行中惩戒的对象,相反鼓励任何积极还款的行为。 】常州经开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施蕴:对于被执行人来说,你欠了债务并不可怕,你要以一个积极的正常的心态去面对,努力去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去逃避,第二个也给我们执行法官一个思路,虽然真金白银能履行更好,但是可能有些迫于实际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折中的办法,就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而且这种和解的方案不违反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跟政策规定而且有可行性的话,是可以积极大胆去尝试一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