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婴幼儿配方奶粉配方过多、过滥,配方制定随意、更换频繁等突出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办法》设立注册门槛,明确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均实行注册管理,严格限定申请人资质条件;同时限制配方数量,要求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通过限制企业配方数,减少企业恶意竞争,树立优质国产品牌,让群众看得清楚,买得明白,真正得到实惠。
新《办法》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外包装标签也作了十分严格的要求,企业在申请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配方注册时,还要提供产品标签、说明书设计样稿。奶粉外包装要声称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来源的,要如实标明具体来源地或者来源国,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等模糊信息,标签、说明书禁止声称涉及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也不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除此之外,外包装上不允许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不含有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本来就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使用的物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