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出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明确了我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更加合理配置救灾资源。
《预案》规定,武进区减灾委员会为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镇(开发区、街道)两级政府应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合理布局、规模适度的原则,规划、建设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
根据《预案》对预警信息的相关规定,区水利局的汛情、旱情预警信息,区国土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区农业局的农业和林业生物灾害、动物疫情及森林火灾预警信息,要及时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区、镇(开发区、街道)民政部门将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预案》设定3个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详细规定相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及响应终止等内容。同时规定了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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