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劳动者权益 我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
时间:2024-01-23 20:01:55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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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区人社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有所上调。调整后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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