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实施 我区两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
时间:2023-06-29 20:06:39 来源:武进新闻 作者:阳湖网 |
|
江苏省《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正式实施已经满月,针对实施情况,武进生态环境局联合区农业局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我区相关水产养殖单位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下午两点,武进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局及洛阳镇农村工作局的工作人员一同来到位于洛阳镇戴溪村的洛阳南苑家庭农场开展现场检查,除了通过无人机巡查池塘是否存在排水行为外,还深入养殖区,检查相关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洛阳南苑家庭农场主要养殖戴溪青鱼,其养殖面积达到101.6亩,去年以来,养殖场对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通过“三池两坝+循环利用”的模式进行养殖尾水净化。经检查,该牧场符合相关要求及标准。 洛阳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管国祥
前期通过清淤、管网铺设,以及沉淀池、净化池等的“三级净化”,(尾水)循环之后,可以达标排放。 据悉,此次实施的江苏省《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主要针对养殖水面100亩以上连片池塘、单个养殖主体水面大于50亩的池塘以及工厂化等其他封闭式养殖水体。当前,我区10个养殖水面100亩以上的连片池塘已先行先试,陆续启动标准化改造工作,整体建设面积达到12168.3亩,通过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保护太湖、滆湖流域水生态环境。 武进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
徐艳艳 对池塘养殖尾水进行监督性监测,尤其在排水期,要加大检测力度,也要做好尾水排放报备制度,我们也会把规模以上的养殖池塘纳入到我们的“双随机”检查的范围内,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超标排放的情况,我们也会按照《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下一步,武进生态环境局将加大重点规模池塘巡查力度,组织执法、监测力量,做到“有水必测”,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水产养殖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
|
|